南宁孕期亲子鉴定准吗?哪个机构最权威?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准吗?哪个机构最权威?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报价明细表 | |||
类型 | 价格 | 时间 | 人数 |
二连孕期亲子鉴定 | 4800元 | 3-7个工作日 | 2人 |
三联孕期亲子鉴定 | 5500元 | 3-7个工作日 | 3人 |
羊水孕期亲子鉴定 | 4000-7000元(不含手术费) | 3-7个工作日 | 2-3人 |
绒毛孕期亲子鉴定 | 4000-7000元(不含手术费) | 3-7个工作日 | 2-3人 |
无创胎儿亲子鉴定 | 4800-5500元 | 3-7个工作日 | 2-3人 |
加急 | 加急费用需与鉴定机构面议,最快可当天出具结果 | ||
备注 | 以上价格仅供参考,具体价格需咨询当地鉴定机构 |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
孕期亲子鉴定简介
孕期亲子鉴定是指可以通过医学手段,提取羊水、绒毛细胞、孕妇静脉血中的胎儿遗传基因,进行亲子鉴定。因为胎儿是生活在羊水中的,所以羊水中会含有胎儿的粪便,胎脂和尿液,从中可以分离出遗传因子,用于亲子鉴定,而孕妇静脉血中有胎儿游离的dna信息,也是可以用于亲子鉴定的。以羊水作为样本和以绒毛作为样本的胎儿亲子鉴定需要做穿刺手术,对母亲和胎儿的伤害比较大。而无创胎儿亲子鉴定只需要抽取静脉血,没有上述上述的风险,因此推荐做无创孕期亲子鉴定。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
孕期亲子鉴定通常怀孕6周以上可以做:
绒毛孕期亲子鉴定在孕妇怀孕满12-14周可以做;
羊水孕期亲子鉴定在孕妇怀孕满16-21周才能做;
无创孕期亲子鉴定一般在怀孕6周及以上就可以通过采集产前的静脉血进行无创胎儿亲子鉴定。
哪些孕妈适合做无创孕期亲子鉴定
1、不愿意承受侵入性取样的孕妈;
2、由于胎盘前置,孕囊低置或羊水过少而不宜接受侵入性取样的;
3、高龄产妇;
4、希望能尽早得知孩子亲生父亲判定的孕妈。
5、担心对胎儿造成影响或者怕有流产风险的孕妈。
孕期亲子鉴定用途
1.未婚男女同居造成怀孕,男方不认账了,女方因为民事纠纷进行索赔抚养需要证明,需要鉴定;
2.已婚妇女怀孕,男方有证据证明爱人与第三者有通奸关系,要求承担抚养费,提出鉴定;
3.夫妻之间正常怀孕,男方怀疑腹中孩子有问题,提出鉴定;
4.夫妻正常离婚,丈夫可能不履行抚养义务,女方提出鉴定;
5.女方由于继承遗产需要,提出产前鉴定等。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流程
1、首先需要到孕期亲子鉴定机构进行咨询和预约。
2、样本采集,孕妇的静脉血采集可以预约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上门采集,也可以到选择到亲子鉴定中心接受中心工作人员的采样,也可以预约医院、护士采样。采集样本之后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送到鉴定中心。
3、委托人缴纳鉴定费用,支持微信、支付宝等手机移动支付方式,也可以现金支付、刷卡支付等。
4、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收到样本后会进行检查。样本符合标准后就会被送往实验室进行检测。
5、实验室收到样本之后,对样本进行DNA抽取、解读、分析、对比、数据整理,最终在3-5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结果,加急可当天出具。
6、鉴定结果只告知委托人,告知方式也只以委托人和机构约定好的方式进行,以保障委托人的隐私安全。
南宁孕期亲子鉴定——鉴定故事
男子将妻子告上法庭,8年的儿子亲子鉴定非亲生
澎湃新闻近日一个新闻,台山男子将老婆告上法庭,只因为养了8年的儿子不是亲生的,男子要求妻子进行一系列赔偿。
近日,台山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。原告刘某和被告陈某于1998年登记结婚。 2011年8月,被告陈某生下了一个男孩小A。因为孩子的出生,原告刘某感到有了生活的目标,努力经营家庭,但养育孩子的艰辛、婆媳关系的紧张,也让其夫妻俩矛盾加剧。
随着儿子的一天天长大,刘某却发现“儿子”小A越来越不像自己。2017年11月,在一次争吵后,丈夫刘某带着“儿子”小A到广州进行亲子鉴定。15天后,出来的鉴定结果令刘某感到当头一棒:小A和刘某之间不存在亲生血缘关系!
更让他气愤的是,妻子陈某明明欺骗了他,却始终不肯承认。一怒之下,刘某于2019年将妻子陈某告上法庭,要求与其离婚,并索赔8年来他养育孩子的费用近5万元,要求陈某支付刘某财产分割费12万元,以及赔偿刘某的精神损失费3万元。
法庭上,办案法官根据原告刘某提供鉴定所出具的《法医物证落户鉴定意见书》进行核实和确认,并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、庭审询问等审理程序,最终陈某在庭上确认儿子小A确实不属于其与原告刘某共同所生。
台山法院审理后认为,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。 被告陈某在与原告刘某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男性生儿育女,违反了夫妻应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,影响家庭的稳定和睦,破坏夫妻感情,导致二人的婚姻关系破裂。陈某在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,其行为对刘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
结果
最终,双方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,自愿达成如下协议:一、双方自愿离婚;二、儿子小A由被告陈某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;三、被告陈某自愿赔偿原告刘某财产分割费、儿子抚养费、精神损失费合计200000元;四、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拥有,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承担。
法官说法
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,夫妻应当互相实,互相尊重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 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家事审判。 此外,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其不负有抚养义务的儿子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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